假释执行期间内,申请被裁定实施假释的罪犯,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各项相关法规及要求:
(一)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无条件地接受并听从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部门如实上报个人的各种行动及其动向;
(三)尽可能遵守监管机构对于人员来往的具体规章制度;
(四)如需离开当前居住的城市或者县级地域范围,或者有迁徙变动的计划,必须提前向监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方可进行。《刑法》第八十四条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