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遗产继承人须在其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所应缴纳的税费与负债。
然而,若继承人自愿负担超出该遗产实际价值的债务,则此部分无需在此限额之内。
举例来说,倘若儿子成为继承人并继承了相关财产,他便应在其继承的遗产份额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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