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只要经过签署便具备法律效力,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之后,除非当事人有欺诈、胁迫等非法行为的记录被法院判定为有效,否则双方仍有权利对已签署的离婚协议进行修改。
在离婚登记手续还未完成之前,即离婚协议尚未生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同样有权对其内容进行更正或修订。
另外,即使离婚协议在签订后已完成了离婚登记程序,但若发现其中存在任何形式的欺诈或压迫情节,当事人依然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此等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