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向外国籍人士赠送珍贵文物的刑事责任裁定如下:
一旦行为者触犯了有关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故意未经授权地将其拥有的、被政府明确列为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转送给予境外人个人的话,那么,相应的刑罚则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可附加罚款;
但若是涉及到单位犯罪,那便要对该单位处以罚金罚款,并且必须对其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涉嫌人员实施处罚,具体处罚方式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条
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