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保持有效期间所创造的财产,应当依据公平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
根据我过现行的法律规范,当离婚这一重大事项发生之际,对于夫妻之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俩需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处置方案;
如果两方未能就此问题达成共识,则应交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财产状况以及关注未成年子女、女方以及无过失当事方权益的基本原则加以判定和裁定。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该明确,对于丈夫或妻子在家庭农田的承包经营中所享受的合法权益应当给予充分的尊重和保障。《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