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网络欺诈但未成功实现之情况的法律判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若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数值,便构成了诈骗罪行;
其次,量刑幅度以所涉及的诈骗次数以及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失程度为衡量依据。
通常来说,在这类案件中,涉案人员将面临如下情况的量刑处罚:
首先,若涉及数额较小,那么可能会被判决三年内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有可能只是接受管制处分,同时还要承担罚金;
如果涉案数额较大且情节较为严重,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不小的破坏,此时的量刑幅度将会加大,可能是在三至十年的时间内获刑,并且要负担相应的罚金责罚;
而当数额极其庞大,且犯罪情节极为恶劣时,涉案人员将会受到最为严厉的惩罚,即可能长达十年甚至无期的有期徒刑,并且还需承受罚金或是财产权被没收的情况;
最后,如果在诈骗过程中并未成功实现既定结果,那么这款案件中的嫌疑人将在上述的量刑标准基础上,获得更轻程度或者减免的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