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某人作为行为主体,在明知所持有的发票为伪造产物的情况下仍进行存储,并且数额达到了一定标准,将会面临以下的刑罚制裁:
短期内持有大量伪造发票者将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惩罚,同时还需接受罚金的经济处罚;
若是规模极为庞大的持有行为,涉及的非法金额数量也同样达到法定红线,那么对于此类案例中的行为主体,将会受到二年以上但不超过七年的有期徒刑以及同等金额的罚金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这些违法行为是以单位形式发生的,相应的行为单位将会被处以罚款,同时还要对单位中所处职务担任关键领导角色的管理人员以及其他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参照上述规定来执行相关的法律责任与刑罚处罚。《刑法》第二百一十条之一
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