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人继承且无人接受遗赠财产的处理方式,应首先将其用于赔偿殡葬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必要开支,偿还自杀者生前所负有的债务,向曾在自杀者生前提供一定照料义务的人士给予相应补偿。
如有剩余遗产,如自杀者生前属于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的成员,则该财富应归属其生前所在单位所有;
若自杀者生前属于全民所有制组织的成员或者城镇失业人员、个体工商业从业者,则该收益应归属我国国有资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