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拖欠货款的纠纷,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该类案件的诉讼时效依据法律规定应为三年之久。
此种诉讼时效自债权人知晓或推测自己所享有的权益遭受损害以及债务人有责任承担此项义务之时起算。
当然,在法律另有特殊规定的场合,则需严格适用该等规定加以解决。
然而若自债权人权益受损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时间,我国司法机关将不再对其予以保护。
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如存在特殊原因,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可酌情考虑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再者,若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就某笔债务约定了分期履行的方案,这样的情况下,诉讼时效起算点应当从最后一次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