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法律规定,事实上的婚姻关系亦可被认定为重婚罪,其在法律上的效力与正式登记的婚姻关系相同。
在实际案例中,可能导致重婚罪成立的情况有如下几类:第一种是已经持有合法配偶身份的人未经许可再次与他人进行婚姻登记的行为;
第二种是与原有配偶存在合法婚姻关,却继续在未办理婚姻登记的状态下与他人保持着类似于夫妻的关系,并因此构成重婚;
第三种情况则是与原有配偶以及新接触到的人都无婚姻登记记录,但是他们在某段时间内均有过类似于夫妻的关系,这种情况也可能引发重婚罪的指控;
最后一种情况就是虽然未与原有配偶登记,但实际上已保持了夫妻关系,后来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同样属于重婚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