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构成寻衅滋事罪时需要关注以下几个重要问题:
1、犯罪所针对的对象复杂多样;
2、客观行为表现形式的广泛性以及其具体程度的衡量;
3、犯罪动机逐渐趋向于流氓行为。
对于通过信息网络进行辱骂和威胁他人,情节恶劣且危害社会秩序者,应按照寻衅滋事罪予以定罪量刑。
同样地,如果是捏造虚假信息后在信息网络上传播,或是明知该信息为虚假仍然散播,或者发起、组织或指示他人在信息网络上传播,进而导致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情况,也应当按寻衅滋事罪进行定罪量刑。《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