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确凿无疑地验证了患者确实患有某种疾病亟待进行治疗,合规的医疗机构中的合法医师才得以依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病假单。
在此类医疗规范框架之内,能够开具病假单的医生不仅限于病房、门诊科室及急诊部门的从业者们。
通常而言,病假单即是由医生亲笔所写的具有法律效应的诊断证明文件,在这份医学文书上,医生将会详细记载患者的个人基本信息以及诊断结论,并针对疾病提出自己的治疗建议,其中当然包括明确的全薪假期或半薪假期天数的提示。《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