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当夫妇在商议离婚之事时,他们会以妥善照料女方及其未满成年之子女这一基本准则为出发点,共同协商并对彼此之间共有之财物进行合理的分予安排,同时就未成年子女抚养权之归属事宜制定出相应的方案。
若在此过程中,夫妇们未能达成共识,他们可选择诉诸法律途径来寻求解决之道。
如此,通过人民法院根据各项财产实际状况及保护子女与女性权益之原则所做出的公正裁判,问题便得以妥善处理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