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债权人方面同意撤销担保,那么债权人有权选择免除或者部分免除作为担保方的责任人的担保责任,此乃债权人自主行使的权利。
在债权人决定免除担保责任人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之后,实际上无疑将大幅度削弱债权人追偿债权的可能性,可被视为债权人自我放弃部分权益。
好在在仅有单个担保人的情况下,法律并不面临其他复杂问题。
然而,若存在多位担保人并行的情形,那么在债权人决定所免除或部分免除的担保责任人范围之内,其余担保人均有权享有在该范围内不需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的待遇。《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