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遗嘱不可设定未来之遗产。
对于预期之财产,不可进行遗嘱设立,其原因在于预期财产仅为一项预测结果,既可能带来盈利收益,亦有可能产生亏损亏损,其不稳定性难以预料。
而遗产则指公民去世之时所遗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遗嘱者仅能针对自身生前所拥有的个人合法财产进行遗嘱设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