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从犯罪构成要件的主体层面上看,年满十六周岁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可构成本罪;
其次,在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方面,其主要指向的乃是交通运输安全领域内的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再次,从主观心理状态这一角度剖析,行为人必须是基于过失导致发生了极其严重的交通事故;
最后,从本罪的客观情节来看,表现形式为在具体的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违反相关交通运输管理规定,从而引发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等危及到交通运输安全与社会公共安全的不良后果。《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