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对于涉及到其他罪行之行为,将视为数罪并发,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惩处。
所谓自首,即是在实施罪行之后主动投案于公安、司法等相关主管机构,以诚实之态度详细交代自身触犯之罪行的行为表现。
而数罪并罚则是针对那些被认定犯有两个以上罪行的罪犯,经过对其每一条罪状分别进行定罪和量刑之后,依据特定的判决原则来宣布和执行的最终刑罚决定。《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