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超市收取顾客多付款项时,如何进行合理赔偿需视乎是否存在蓄意欺诈之情事而定。
若商家确系故意为之,须按规定给予顾客差价五倍的赔偿金。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之相关条例,凡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过程中有欺诈行为者,应按照消费者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程度,追加赔偿其所受之损;
在此基础上,赔偿金额应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所需支付费用的叁倍;
倘若追加赔偿后仍不足人民币伍佰元,则赔偿金额应累积至伍佰元整。
另外,法律如有特别规定,亦需依规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
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