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法律知识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什么是更正登记更正登记有何效力它与异议登记有什么不同

什么是更正登记更正登记有何效力它与异议登记有什么不同

什么是更正登记更正登记有何效力它与异议登记有什么不同
2024-04-09 12:40:15 已帮助2166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什么是更正登记更正登记有何效力它与异议登记有什么不同
异议登记,即特定权益相关者对于不动产登记薄所记录之权利存在异议且经记入登记薄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在进行异议登记之后,无需再经过更正登记即可直接启动相关流程。
此举使得登记薄上所记述之权利丧失了正确性推定的效力,从而在异议登记完成之后,第三方将无法再援引登记而产生的公信力。


更正登记则被理解为:
全面地回复登记权利与真实权利之间原始状态的一致性,从而避免任何第三方依靠不动产登记薄获得不动产登记薄上所记述的物权。


异议登记与更正登记之间的差异在于:
(1)相较于更正登记,它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实际所有人的所有权权能,允许真实的权利人和特定权益相关者依据真实所有权状态对不动产权登记薄中所载明之内容进行修正。
更为具体的来说,更正登记彻底消除了登记权利与真实权力不匹配的情况,防止第三方根据不动产权证获取不动产登记簿中规定的物权。
(2)因此,从这个角度考虑,我们可以将更正登记视为对原始登记权利的删除登记,同时也可以视为对真实权利的初始登记。
然而,尽管异议登记同样旨在为真正的权利人提供保护,但这种保护应当是暂时性的。
(3)鉴于更正相关程序可能需要较长时间来执行,而且有时申请更正的权益持有者和登记簿上实际的权利持有者之间可能会出现一些争议,使得解决问题变得异常困难,因此法律引入了异议登记这一机制,作为一种暂时性的保护手段,用以保障真正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