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交易中,签订购销合同时,尽管盖章和签署同样具有法律效应,但原则上只有当双方都进行完整地签署盖章或留下指纹时,合同才能正式生效。
若使用合同书方式来确立买卖关系,那么即便双方情愿并已达成某项购买意图,只要任何一方还未完成签名,手印或盖章等相关手续,合同就尚未正式成立。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在上述程序尚未完全完成前,其中一方已经开始了对买卖合同的主要义务的履行,且另一方也书面接受这种履行形式的话,那么所签约的这份合同则自动视为已经正式生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