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鱼活动属于违法行为,这种方法不论鱼类品种以及体型大小,均采用了彻底消灭的杀害方式,对整个渔业生态系统带来了灾难性的破坏,同时也存在着致命的风险,可能意外地触及到水中的人员及家畜家禽,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这种行为类似于“竭泽而渔”和“杀鸡取卵”的行为模式,极具破坏性。
在鱼塘中进行电鱼活动,若所捕捉的小鱼属私人或公司所有,则涉嫌盗窃罪,此罪行通常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判决,并可能被处以罚款;
而若是在野外进行捕捞,那么电鱼需要承担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指控,情节严重的话,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管制或者罚款等严厉惩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