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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他人财物5000以上如何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详细律条,对于损坏他人财产超过五千元以上的情况,需要对财产损失进行以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为准绳或选用其他合理的计算方法来进行核算。
同时,当事人有权利自由地商定赔偿费用的支付办法。
若是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则赔偿费用必须采取一次性的支付形式;
若在实际操作中,一次性支付确实存在困难的,也可按照分期付款等弹性方式予以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最新修订: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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