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夫妻忠诚协议,乃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在婚前或婚内经过平等、充分且友好磋商之后所订立之协议,此协议意在强调双方对家庭及配偶、儿女等人应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与强烈的责任感,同时亦明文规定若违反协议约定需承担包括支付损害赔偿金、承受经济财务损失等等的相应责任。
第一,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忠诚协议的有效性并非如同常见的合同那样自协议签定之际即刻升效。
第二,从协议约定的具体事项上看,该协议所针对的对象主要为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行为的一方。
最后,从法律角度考量,当前夫妻忠诚协议并未获得法律层面的明确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