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即便股东发生了变更,也不会对公司债务的承担产生任何影响,依然需由原始的公司对外承担全部的债务责任。然而,倘若您是以自己的私人名义进行的借款行为,而且并未有相关证据能够证实这笔款项确实是出于公司财务需求的考虑,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这个债务就将不由公司而是由您个人来承担。更改股东仅仅会改变公司的投资结构,而并不会对先前的公司债款形成任何影响。关于公司的债务问题,股东会以他们所提供的资本总额为最后的限度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即使某位股东已经按照法定程序完成了出资义务,只要他或她没有出现诸如恶意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那么他们对于公司的所有债务通常不需要再承担其他的额外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