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合法法规条款,没有获得相应驾驶执照而擅自操作机动车辆的话,将会受到交管部门的严厉处罚,包括处以人民币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以及可长达15天的行政拘留。然而,具体的裁决需要参照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依法评判。对于首次违反该规则且情节相对轻微者,交管部门可能将其免于行政拘留;但是如果情况严重或者屡教不改,则可能给予更严厉的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