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姓名所需的审批时间因地区而异。一般来说,该过程需要耗时五个工作日,并且将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关当事人。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对于未成年人更改姓名的请求,须由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2、而对于成年人而言,只需自身书面提交申请,并携带相关证据资料报送公安机关审批即可。3、首先,申请人应向常驻户口所在的户口登记机关递交请求,如实填写《公民身份项目信息变更、更正审核表》。4、其次,户口登记机关将对申请人递交的申请资料予以接收和初审。5、接着,审核工作将由县级以上(含)的公安人口管理部门负责。6、最后,审批机关会根据相关规定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然后逐级反应至户口登记机关,同时告知当事人处理结果。7、倘若审核顺利通过,户口登记机关将收回其原有的户口簿内页以及居民身份证,并将原有的常住户口登记表分别存放,为申请人建立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同时发放新的居民户口簿内页给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