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姐姐并没有法律规定需要承担照顾同父异母兄弟姐妹的责任和义务。然而,倘若具有经济实力且负有义务的哥哥或姐姐,其双亲已然离世或者因经济困顿无法亲自抚养幼小的弟弟妹妹的话,那么他们就必须履行赡养的职责。同样,从哥哥或姐姐那里成长起来并且具有实际支付能力的弟弟妹妹们,对于身患残疾或者失业无收入的哥哥或姐姐也应当承担起赡养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