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用户的银行卡遭遇盗用,银行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在涉及到伪造卡片或网络上的欺诈性使用时,虽然借记卡的拥有者根据借记卡合同所建立起的法律关系有权要求其发卡机构来偿还被盗刷的款项本金和利息以及相关的经济损失,但必须经过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予以承认与支持。不过,如果持卡人没有及时采取挂失或其他有效措施以阻止损失进一步扩大的话,那么发卡方也有权利主张由持卡人自己承担这部分由他自己行为而引发的进一步损失。人民法院将会应允这种观点,支持发卡方的主张。《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发生伪卡盗刷交易或者网络盗刷交易,借记卡持卡人基于借记卡合同法律关系请求发卡行支付被盗刷存款本息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持卡人未及时采取挂失等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发卡行主张持卡人自行承担扩大损失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