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在教训学生的过程中,若因疏忽大意导致学生意外丧生,那么该教师便涉嫌犯下过失致人死亡罪。
2.如果教师在体罚学生时致使对方受轻伤,初步可判定其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3.倘若教师在体罚和教训学生的过程中带有杀意,并最终导致学生丧失生命,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指控故意杀人罪名成立的范畴。《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