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遭受电动自行车撞击导致骨折,作为受害方,首当其冲应当立即采取报警措施,以妥善保存现场证据及锁定肇事责任方。随后,在确认具体责任人之后,双方可考虑展开关于赔偿事宜的商议和谈判,共同确定实际的赔偿总额。在此过程中,骑行电动自行车的一方应当承担受害方的医疗费用、误工工资、护理费用、住宿费、交通运输费以及住院期间的膳食补贴费用等;最终,双方将签订正式的赔偿协议书,以确保各方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然而,如若有过失一方未能履行所签定的协议书内容,受害者有权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