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交辞呈并离职之后的一个月之内,尽管已不再是在职人员,您仍需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依据我国现行法规规定,正式员工若欲终止与雇佣方之间的劳务关系,必须提前至少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方可实施。在从正式递交辞呈至用人单位完成正式解约手续期间,您仍然有责任如常开展工作,本着诚实守信、严守保密原则地妥善交接已有职务或业务领域及所有相关资料至公司接手员工手中。《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