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家门前遇见道路被邻居非法封堵的状况,此行为无疑构成了侵权人的通行权。在此种情况下,我们首先应倡导以积极、平和的方式与对方展开协商,寻求最合适的解决方案。若经过努力的沟通无果,则可转而向当地的司法机构提请诉讼。关于此类相邻关系问题的处置原则,我们强调的是平等考虑多方利益、平衡各方权益。在行使自身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同时,应当尊重并配合邻近住户的权利,尽可能避免给他人带来不便影响。在处理由于相邻关系引发的矛盾纠纷时,核心原则在于保证资产使用效果最大化、保证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针对相邻权遭受侵害的具体应对措施包含以下几点:1.当事人各方可在自愿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争议;2.若协商方案失败且各方未能达成共识,当事人可协同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要求,请他们从中斡旋帮助;3.倘若各方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调解工作无效,那么当事人可向法律部门提起诉讼,请求依据法律规定公平公正地解决问题。根据相关法规,法院的起诉步骤大致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讼申请;2.经过立案大厅严格审核,符合立案标准者予以批准立案,立案庭将会发放书面立案通知书,原告依此通知书缴纳诉讼费用;在此之后,法院正式启动案件审理程序;3.立案庭接到案件后将会将其移交民事法庭,由该部门负责案件审理事宜;4.一旦民事法庭接手案件,会向前来参与本案的双方发送传唤,明确告知开庭日期;5.开庭当日,各方应按约定准时出席,随后由法院主导进行调解工作;6.经过深入调查和公开审理,最终由法院出具最终裁决结果。《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