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除同居关系之后,有关并没有正式婚姻关系所生的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将取决于父母双方是否能够通过共同商量达成共识。如果协商未能顺利完成,那么最权威的裁决机构——法院,将会按照以下明确规定和原则来做决定:若子女年龄未满两周岁,法律将倾向于鼓励母亲作为主要照料者亲自承担起抚养责任;而当子女已经跨过这个阶段,达到了两周岁以上的年纪,那么若父母双方对于孩子的抚育问题未能达成共识,法院将依据公正、合理且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做出判断。至于那些年满八岁或超过8岁的孩子们,他们的真实意愿也将被纳入考虑并受到尊重。《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