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行车过程中将他人意外地碰撞受伤,且驾驶员负有完全的责任,那就需要对损伤进行全面的赔偿。首先,机动车的强制保险会在规定的责任额度范围内负责理赔。然后,对于剩下的赔偿金额,则需要由商业保险来补偿,但是如果没有购买商业保险的话,那剩余的部分就必须羊毛出在羊身上,由肇事者自己负责偿还。对于那些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比如因为交通事故使一人或多人重伤,且肇事者要对整个事故负有全责,并且同时具备如下故障情况之一的,会被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驾或者吸毒之后仍然驾驶机动车辆的;(2)在没有获得驾驶资质就开车上路的;(3)明知所驾驶的机动车辆安全设施不全或者关键部件损坏但仍然无视危险继续上路的;(4)明知所驾驶的机动车辆未注册登记或者已经报废而仍坚持驾车的;(5)严重超过额定承载能力开车上路的;(6)为了规避法律制裁而故意逃离事故现场的。当这种灾难性的交通事故造成他人生命财产损失时,车主需对医疗费用、陪护费用、交通运输费用、食物营养费用、住院吃饭费用等为了恢复人体健康而花费的合理项目进行赔偿,以及因为不能正常工作而可能导致的经济收入减少的部分也需要按规定进行补偿。如果出现了身体残废的情况,还需要保障辅助设备费用及残疾赔偿金方面的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