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妇中有任何一方存在不忠行为并导致婚姻破裂,关于财产分配事宜,应遵循双方协商解决之原则进行处置;如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者,则须由当地司法机关依据财产实际状况以及顾及子女、妻子或丈夫没有过错这三个关键要素所作的考量,裁决处置。对于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过程中所享受的相关权益,以及其他各项财产权益,都应该依据法律法规原则加以妥善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