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行驶过程中,违章停车虽然未能涉及到扣分处理,但却需要承担相应的罚款责任:1)针对并非在现场发生的违章停车情况。若驾驶员未在场情况下,除实施罚款和张贴罚单外,若所停放的车辆对其它车辆以及行人行车造成阻碍,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辆拖至不会干扰交通正常运行或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位置进行合理停放。2)对于现场的违章停车现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相关规定者,如若驾驶员在场,则交警有权指出其违规行为,同时进行口头警告,并要求驾驶人员当即驶离现场。通常情况下,只需尽快驶离,无需承担额外罚款处罚。然而,如在驾驶员拒绝驶离且所驾驶车辆对其它车辆及行人行车造成阻碍时,交警将会对当事人处以最高200元,最低20元的罚款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