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无正当理由仍未能按规定时间前来处理该事件,您可寻求负责此起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交警团队协助。
首先需要由上述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其以快递形式寄送给涉案的肇事方。
其后,您可按照相应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取得胜诉判决之后,您有权申请法院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依照我国交通安全法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经过确认现场并进行勘验的交通事故应自勘查现场完毕之日起10日内制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并且,若这类事故涉及到需要进行检验和鉴定的项目,也需在检验及鉴定结果确定之日的五个工作日之内,制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各方参与者对交通事故所带来的损害赔偿问题存在疑问或争议,他们均可在接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的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的调解申请。
对于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案例来说,调解工作应该从患者治疗结束或是被评定具有残疾等级当日开始启动;
而对涉及财产损失的情况,则可自确定实际损失发生之日起展开调解流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此类交通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所需的时间,通常是10天。
如调解成功,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并交由各参与方签署,一旦该协议经过全体参与者共同签署后即可生效。
如果调解失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各方参与者手中。《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