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间借贷合同所涉及到的利息事宜,原则上应由签订合同的双方彼此协商并达成共识。在合同签订之时就已经设定好的利息率,只要没有越过本年度内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LPR”)四倍这一标准界限,则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协议。请注意,所谓的“LPR”,是经由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批准,并委托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从2019年8月20日起开始负责每个自然月公布一次的、针对一年期贷款的市场报价利率。《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