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终止文件(解聘通知书)的获取时间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其具体期限取决于事件的复杂程度和相关因素。然而,当双方同意终止并签署了解职函,这份协议便立即失效。在另一种情况下——即员工需要重新签订新的协议,则必须先终止旧协议。因此,在没有解职函的前提下,这是无法完成的。通常来说,依据约定,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合同。解职函,作为一项正式的书面手续,由合同的一方为了合法免除已签订的合约,而向另外一方发出。如果合同一方根据相关法例向另一方提出解除合同请求,那么他/她应当通过函件通知对方,而通知应该在收到之日起生效。如果通知中提到债务人需在一个指定时期内没有履行债务才能使合同自动无效,且在规定期限届满之前债务人未能履行义务,那么在通知中的日期结束之后,合同将自动失效;若在这段时间里未能履行债务,合同也将于此日期期满时失效。另外,若对方对解除已有异议,任何一方都有权要求法律或仲裁机构来确定解除是否有效。以下情况将导致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如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执行合同目标;在履行期之前,一方已明确表示不会履行其主要债务或通过其自身行为表达了这种意图;一方未能按照预定时间偿还主要债务,经过催讨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一方未能按照预定时间偿还所有(所有)债务或实施其他违约行为,从而导致无法达到合同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