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是无法实现的。公司法人变更主要是由贵司进行相应的登记和审批程序进行调整的,而对于个体而言,他们并没有权力来实施这个变更。一旦员工离开现有的公司岗位,并拥有相关的离职证明,那么通常情况下就无需承担任何法律上的责任。然而,员工可考虑与其所在的企业进行友好的沟通和协商,促使其能够完成法人变更以更好地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若是公司法人需要更改名称、住址、办公处所、董事长/执行董事、经济性质、经营业务范围、运营模式、注册资本、营运期限等信息,甚至还包括增加或减少分公司以及子公司的数量,都必须按照规定向当地政府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