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毒品以及涉及此类活动的人群均属于非法行为。毒品摄入本身并不足以构成相应的犯罪行为,然而,这同样是对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范的严重违反,针对此种情况,执法机构有权对相关当事人施以行政拘留惩罚。此外,对于那些已经形成吸食毒品习惯并难以自拔的个人或群体,执法部门甚至能够执行强制性的戒毒治疗措施。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样的强制戒毒仍然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范畴,而非刑事处罚。《禁毒法》第六十二条
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