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故意杀人行为的过程中,若行为人主动停止犯罪并未对受害者造成任何实际损失或伤害,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免于刑事惩罚;而若其已经实施了部分加害行为,给被害人带来了实质性损害,则应依法接受相应惩处。然而,这种情况下,法官在量刑时会考虑犯罪者中途放弃加害行为所反映出的悔罪态度进行适度的宽大处理,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减轻”或“从轻”处罚,以及参照更严重的“既遂”案例所适用的量刑标准来做出裁决。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故意杀人的罪犯,他们可能面临着死刑、无期徒刑甚至长达十年及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当行为情节相对轻微之时,刑罚范围可能落在三年至十年之间,这些都是法律的明确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