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赁房产而未订立书面合同时,其有效性并不因此而受到影响,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租赁合同并非必须采取书面方式来签订,仅仅对于租赁期长达半年以上的情况,才需采取书面形式进行签署。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书面合同的租赁行为同样具备法律效力。然而,若该房屋租赁期限超过了半年,在没有书面合同的前提下,将会被视为不定期租赁关系。《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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