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索赔中,关于误工费的申报,其所必要的举证材料包括如下方面:
首先,您需提供能够反映个人收入状况的确凿证据。
如果有固定工作并取得相应报酬,那么您的雇主应当为您出示近一年内的工资单以及公司营业务照的复印件,并且必须加盖公司的公章以资证明。
若贵方无固定收入,也可以提供一段时期内的收入证明以供参考。
其次,请务必提供能够证明您误工具体时长的有力证据。
这些证据可以是完整的病历资料、出院小结,或者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误工证明,甚至可以提交目前正在进行的误工期司法鉴定书等相关文件来支持您的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