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雇主在完成工作后的四日内未支付相应薪资,您可根据以下途径寻求维权:首先,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如果雇主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拖欠或未能全额支付您的劳动报酬,那么您有权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此事进行严肃处理。其次,若双方在工作中产生劳动争议且各方都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或者虽达成和解但却没有严格执行,甚至是不愿意接受调解或者在达成调解后也未遵守约定,此时您便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仲裁结果,若有任何一方对此表示不满,则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