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婚姻关系中的不忠行为并不足以令其丧失所有财产。依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若夫妻一方出现婚外情状况,由此引发了双方婚姻走向破裂,则在这样的情况下,有过失之一的另一方将会被明确界定为主导因素。非过错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形请求法庭对该过错方进行惩戒,判决支付相应金额的因离婚所带来的损失赔偿,然而并没有权利强迫对方完全丧失全部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