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离婚诉讼中获得子女抚养权,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进行努力:首先,可提供由相关医疗机构开具的绝育手术已经完成或者是已经丧失生育能力的书面诊断证明;其次,如果子女长期以来一直随您共同生活,并能够证明您对他们的生活和教育始终给予了充分关注,这将有利于您赢得抚养权;再次,密切保持与子女的沟通,给予他们足够的关爱,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八岁及以上的孩子,法院在做出抚养权判定时往往会充分尊重他们自己的意愿;然后,您可以出示个人的收入证明,以及住宅环境描述、为孩子能够享受到更好的生活环境所做的准备等证据,这些都将有力的表明孩子留在您身边更为合适,有利于他们身心的健康发展;最后,若父亲与母亲在抚养子女方面所具备的条件基本相当,而两个家长均希望孩子能继续与他们共同生活,但假如子女已经习惯于单独陪伴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很长时间,并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有能力并且愿意协助照顾孙子或者外孙子的话,这样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子女判归父或母的有利因素加以考量。《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