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若夫妻之一离世,理应由其配偶取得首要继受权益;倘若出现因突如其来的意外事件引发的赔偿事宜,则逝者的伴侣及尚处于未成年阶段的子女可依序获得相应金额的赔付。此外,若死者的双亲面临生活困境且符合相关标准,亦可能获得一定程度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