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在实施正当防卫的过程中,超出了合理且必要的程度范围,并且产生了无法预知和避免的负面影响时,就可以判定其为防卫过当。针对这一情况,有相关规定指出,如果行为人的正当防卫过度显眼且过度活动,导致了严重的损失或破坏时,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然而,在具体判罚上,则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减轻或者完全豁免的处理方式。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正处于行凶、谋杀、抢劫、强暴、绑架等各类威胁到人身安全的恶性暴力犯罪中的受害者来说,他们采取适当的防卫措施,最终导致加害者死亡或重伤,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情况并不属于防卫过当,因此无需为此类人员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