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在婚后仍享有法定继承之权益。在继承中,男女享有同等之法律地位。当财产权之转移发生时,遗产将依照以下继承顺序进行分配:首先传承给配偶、再者传承给子女、然后是父母。接着往下排的是,兄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major继承顺序开始之后,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接受遗产,除非缺乏此类继承人,此时才轮到第二顺位继承人接手。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将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所有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